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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:::语言文字:::
 


工作职责  

语委办公室工作职责

    语委办公室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,负责全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,推广普通话、文字应用管理工作等。其职责范围为:
    一、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
    1、按照国家、省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部署,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。
    2、制定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划、计划;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、管理条例;制定年度工作计划、进行年度工作总结。
    3、落实、监督、考核院系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,定期表彰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。
    4、定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培训,选送、培养并负责管理校内国家级、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。
    5、负责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、报道工作。
    二、推广普通话工作
    1、按照国家、省、市语委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工作部署,积极开展学校推广普通话工作。
    2、定期组织进行教师、学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。
    3、负责组织落实教师、学生的普通话培训工作。
    4、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统计分析、档案管理工作。
    5、制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条例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管理条例,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的管理、考核工作。
    6、积极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科学研究工作。
    三、书写(三笔字)培训与考核管理
    1、按照学校文件精神,制定书写等级标准、考核办法、管理规定。
    2、检查督促书写培训工作。
    3、组织实施书写等级考试工作。
    4、做好书写等级考试的统计分析、档案管理工作。
    5、积极开展书写等级考试的科学研究工作。

语委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

    1、全面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。
     2、制定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划、计划;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、管理条例;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管理、考核条例;制定年度工作计划、进行年度工作总结。
    3、负责组织落实教师、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、书写等级考试工作。
    4、负责组织落实教师、学生普通话、书写培训工作。
    5、负责与省、市语委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联系、交流工作。
    6、负责师范类毕业班学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。
    7、负责非师范类学生的教师资格认定自学考试的报名、成绩管理、资格认定申请等工作。
    8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    9、完成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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