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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:::教务处:::
 


教务处工作职责
 

    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,下设教学研究科、教务科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、实践教学科、教学服务中心、语委办等科室。
    教务处主要工作职责是:
    一、拟定全校各年度、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,提出实施教学改革,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方案和措施,当好校长的教学决策参谋。
    二、拟定全校专业发展规划,提出专业设置和调整意见,负责年度新设专业的申报工作。
    三、组织各院系制定教学计划和各门课程教学大纲、检查监控各专业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。
    四、负责制订和执行教学规章制度,包括教学工作规程、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、考试工作规定、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等。
    五、负责在校生的学籍管理和进修生、旁听生的教学行政管理。审核并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。
    六、负责安排全校的排课、调课、考试等日常教务管理工作,编排教学日历,负责学校教学及附属用房的调度工作等。
    七、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实习基地建设工作。
    八、负责做好教育部、省教育厅组织的“大学生数学建模”等各类学科竞赛工作。
    九、掌握全校的教学动态,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经验交流活动,研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。编发《教学简报》、《教改参考》等有关教学资料。
    十、负责课堂教学、实验教学、教学(教育)实习及毕业设计(论文)等的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、完善及执行检查和评估。
    十一、负责全校的教材、讲义及教学参考资料的预订、采购、供应、建设、印刷等工作。
    十二、负责全校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、推广和管理工作。
    十三、负责教学业务经费的预算、分配和使用管理。
    十四、负责全校文印工作,为教学、科研、管理服务。
    十五、承担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    十六、完成校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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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05年3月9日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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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时间:2004年10月